电话:0351-7221990
关闭
环保工程师 11000-17000 收藏 申请职位 主管直聊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职位列表 > 职位详情

环保工程师

11000-17000
广东-东莞 -塘厦镇 | 3年以上经验 | 本科学历
2026-06-12 更新 被浏览:
企业未开启查看联系方式,请直接投递简历 投递简历
职位描述
到岗时间:不限 婚况要求:不限 岗位职责: 1.负责制造厂区生产污水、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、维护保养和技术优化,保障处理系统稳定达标排放,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要求; 跟进污水、废气处理工艺参数监控,定期开展水质、废气排放浓度检测分析,根据运行数据及时调整工艺方案,降低处理运行成本; 2.负责新建/改建项目的环保工程对接:参与项目前期环评中污水、废气治理方案的论证,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工艺选型、施工图审核,跟进施工过程环保质量管控、项目验收工作; 3.建立完善污水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,整理保存环保监测报告、运维记录等档案,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、抽检工作; 4.识别厂区污水、废气治理环节的环保风险,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及时响应处理突发环保异常情况; 5.跟进最新环保政策法规更新,评估政策变化对厂区污水废气治理的要求,及时推动现有治理系统升级改造,满足合规要求; 6.对一线运维人员开展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操作、安全防护的培训,指导规范作业。 任职要求: 1.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、化工、给排水等相关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,3年以上制造业(化工/五金/印染/制药等优先)污水、废气治理相关工作经验; 2.熟悉常见制造业污水处理工艺(生化处理、物化处理、膜处理等)、废气处理工艺(活性炭吸附、RTO/RCO焚烧、喷淋洗涤、光催化氧化等)的原理、设计和运行调试; 3.熟悉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、排放标准,了解环保审批、验收流程,掌握污水废气排放监测要求; 4.具备独立解决污水废气处理系统运行异常问题的能力,能根据运行数据调整工艺参数、排查设备故障; 5.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、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,或具备环保工程设计、改造项目经验者优先; 6.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责任心,能适应厂区现场工作节奏。
求职提醒: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,谨防诈骗!若信息不实请举报。
该公司的其他职位
    该企业暂无其他职位!
会员等级
  • 民营企业
  • 200-500人
  • 500万
岗位职责: 1.负责制造厂区生产污水、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、维护保养和技术优化,保障处理系统稳定达标排放,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要求; 跟进污水、废气处理工艺参数监控,定期开展水质、废气排放浓度检测分析,根据运行数据及时调整工艺方案,降低处理运行成本; 2.负责新建/改建项目的环保工程对接:参与项目前期环评中污水、废气治理方案的论证,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工艺选型、施工图审核,跟进施工过程环保质量管控、项目验收工作; 3.建立完善污水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,整理保存环保监测报告、运维记录等档案,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、抽检工作; 4.识别厂区污水、废气治理环节的环保风险,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及时响应处理突发环保异常情况; 5.跟进最新环保政策法规更新,评估政策变化对厂区污水废气治理的要求,及时推动现有治理系统升级改造,满足合规要求; 6.对一线运维人员开展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操作、安全防护的培训,指导规范作业。 任职要求: 1.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、化工、给排水等相关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,3年以上制造业(化工/五金/印染/制药等优先)污水、废气治理相关工作经验; 2.熟悉常见制造业污水处理工艺(生化处理、物化处理、膜处理等)、废气处理工艺(活性炭吸附、RTO/RCO焚烧、喷淋洗涤、光催化氧化等)的原理、设计和运行调试; 3.熟悉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、排放标准,了解环保审批、验收流程,掌握污水废气排放监测要求; 4.具备独立解决污水废气处理系统运行异常问题的能力,能根据运行数据调整工艺参数、排查设备故障; 5.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、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,或具备环保工程设计、改造项目经验者优先; 6.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责任心,能适应厂区现场工作节奏。
分享到朋友圈
分享至朋友圈
↑微信扫上方二维码↑
生成职位海报
分享到朋友圈
竞争力分析
综合竞争力评估
问公司
对职位有疑问?快来问问吧
手机扫一扫
随时随地找工作
简历投递成功
您可以在 个人中心 - 简历管理 - 我的简历 中查看您创建的简历
您可能感兴趣的职位:
关注微信公众号
申请结果早知道
联系时请说明是在英联优聘-找工作,学技能,拓人脉,上英联优聘!上看到的
正在获取二维码...
请使用微信扫一扫
客服服务热线
0351-7221990
周一到周日 9:00-19:00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温馨提示: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及任何费用,请求职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!
Copyright © 2016-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2021018695号

地址:中国 · 山西 · 太原 EMAIL:1020552200@qq.com

人力资源证: 1401002200248

用微信扫一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