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岗时间:不限
婚况要求:不限
【岗位职责】主要负责劳动仲裁案件办案辅助工作,包括:
1.庭审记录;
2.案件庭前、庭后的事务性工作(包括排期、材料交换、文书送达、案卷整理);3.其他办案辅助性工作及领导交办工作。
【任职要求】
(一)不限户籍;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(三)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,法律专业;
(四)能够认真细致和负责的工作态度,有较好的学习能力,能够快速学握与岗位相关的工作流程与业务技巧;
(五)熟悉电脑,具备熟练的文档、表格等软件操作,具备较好听打、归纳总结能力;
(六)有法院或劳动仲裁院书记员、记录员工作经验优先。
(七)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上述岗位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。
【选拔方式】
采取集中面谈和实操考核相结合方式择优选用。
【薪资待遇】
综合月薪,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。
(一)正常工作时间工资:人民币4300元/月;
(二)绩效工资:根据每月超额完成的工作量计算。
年薪约10-12万,具体薪酬标准按用工单位薪酬等规章制度执行。
【工作地点】深圳。
【工作时间】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,每天工作八小时,每周不超过40小时。
【用工形式】劳务派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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